6. 作者、艺术家和发明家在管理其作品的相关权利方面存在重大困难。对作品的保护和收取使用费的问题往往是模糊不清的。
对于代表国家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机构知识产权来说,这也是一个同样的问题,其框架是复杂的。这些权利尤其涉及技术、科学和医学研究的专利。
此外,知识产权是一个复杂的领域,部分原因在于其抽象性。主要的困难是,知识产权保护因类型和地域的不同而随机变化。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IPSE之前还没有进行狭义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。
IPSE创新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概念致力于任何知识产权的盈利,包括艺术家、作者、发明家的知识产权,以及更广泛的研究和创造的知识产权,利用IPSE的系统直接转化为证券,并将一般由可交易证券代表。
根据IPSE的证券化体系,该证券将纳入知识产权,作为经典证券进行转让,可在私人或公开市场上处置。发行人的概念与通证证券的模式类似。
因此,IPSE将进行如下处理:
- 根据知识产权的特点,对其进行分析和归集。
- 办理这些知识产权的证券化手续。
- 管理知识产权持有人和投资者之间就知识产权证券达成的交易。
- 众筹交易的管理
- 技术支助赠款
- 科学或医学研究
- 经纪公司